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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开示基本模式研究
引用本文:孙锐.证据开示基本模式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07(4):90-94.
作者姓名:孙锐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    要:证据开示的基本模式是指参与证据开示的主体在证据开示中的基本的关系格局。证据开示的基本模式包括单方开示和双方开示、法官事前参与开示和法官事后参与开示。我国应选择双方开示和法官事后参与开示的基本模式,并据此对整个审前准备程序予以改造。

关 键 词:证据开示  单方开示  双方开示  法官事前参与开示  法官事后参与开示
文章编号:1004-6917(2007)04-0090-05
修稿时间:2006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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