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加强地方综合年鉴年度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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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建设.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加强地方综合年鉴年度特色[J].年鉴信息与研究,2007(4):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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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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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年鉴》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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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地方志的基础文化地位,是修志工作法制化建设和志书成果标准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条例》界定了地方志的范围,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地方志书,又包括地方综合年鉴。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杭州年鉴》是杭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年刊,由杭州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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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综合年鉴 《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 年度特色 《杭州年鉴》 杭州市政府 精神 文化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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