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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敬老行动” 开启养老新篇章——解读《辽宁省开展“敬老行动”的安排意见》
引用本文:傅永盛.实施“敬老行动” 开启养老新篇章——解读《辽宁省开展“敬老行动”的安排意见》[J].社会福利,2006(2):34-37.
作者姓名:傅永盛
作者单位: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摘    要:2005年10月,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辽宁省开展“敬老行动”的安排意见》(辽委办发2005]36号),决定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城乡全面开展以敬老、养老、助老为主要内容的“敬老行动”,以此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事业,营造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氛围,推动辽宁省老年事业蓬勃发展。

关 键 词:辽宁省  敬老  养老  解读  篇章  老年事业  社会力量  省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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