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注册“零资本”为例 |
| |
引用本文: | 王艺霖.浅析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注册“零资本”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5(10):231. |
| |
作者姓名: | 王艺霖 |
| |
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作者认为,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使得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备受关注。本文试图通过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概念入手,比较美国与我国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重点对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注册“零资本”制度进行利弊分析,最后提出我国引入公司注册“零资本”制度的几点建议,包括建立健全公司商业信用机制、要求公司和个人提供保证,整治投资环境、完善法治状况以及转变人们的就业观念等。
|
关 键 词: | 公司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注册“零资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