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宣汉县人社局本着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理念,按照“阳光仲裁、共创和谐”的工作基调,以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为基本原则,以热情、规范、高效、公正、廉洁为工作目标,努力打造“阳光仲裁”.严把三个环节履职责.调解仲裁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把三个环节,认真落实“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工作法,严格按程序和时效结案.一是在立案环节上,严把时效及范围关,属于受理范围及时立案.二是在庭审环节上,严把事实证据关,做到事理辩明,证据链条清晰.三是在裁决环节上,严把法律法规关,做到适用法律法规准确适当,不偏不倚.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或带普遍性的案件,做到及时回访,让社会评价,让群众说案,让人大政协监督员评案.今年上半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4件,按期审结183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受理的申诉54件.争议标的额为450余万元,确认企业给付员工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费等合计3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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