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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形态研究--兼析经济法的性质和作用
引用本文:李庭鹏,昌智伟.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形态研究--兼析经济法的性质和作用[J].学术探索,2001,1(3):27-29.
作者姓名:李庭鹏  昌智伟
作者单位:1. 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2. 云南民族学院政法系,云南,昆明,650031
摘    要:本文认为民商法是建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演化和发展,民商法日益受到来自市场内部"异化力量"的挑战和冲击,经济法正是克服市场"异化力量"的利器和法则.准此,民商法和经济法是维护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利益本位是决定经济法的社会法性质的基本依据.

关 键 词:民商法  经济法  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形态  社会法
文章编号:1006-723X(2001)03-0027-03
修稿时间:2000年12月13

A Study of Basic Economic Formation on Market Econom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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