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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瓶颈制约与法制纾困方案
引用本文:邓小云,徐祥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瓶颈制约与法制纾困方案[J].内蒙古社会科学,2022(6):88-95.
作者姓名:邓小云  徐祥民
作者单位:1.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摘    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面临着“污染产品”合法化、污染行为“有量无质”、污染追责“有果无因”、生态产品“有市无价”等因素的制约。由农用化学品管理、农产品管理和县域政府管理构成的“三点支撑”方案可以打破这些制约因素。具体的法律措施包括加强农用化学品管理,将其生产者、销售者纳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者的范围,为其分配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制定行政法规、切实调整农产品管理思路,以环境友好型农产品品级认定的正激励效应抵消污染防治义务的负激励效应;有关立法从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出发优化县域政府管理,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生产整合为一项政务,使地方政府在充分掌握化肥、农药等潜在污染物信息的基础上对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培育高品级农产品采取管理行动。

关 键 词:农业面源污染  环境信息  农产品品级认证  政府环境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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