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头号贪污案:官场的利益共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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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宗承灏.清朝头号贪污案:官场的利益共同体[J].领导文萃,2013(24):8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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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宗承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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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发生了一起清朝建国以来的头号贪污大案:甘肃贪污案。此案涉案人员之广、官员级别差距之大都创造了一项新的纪录。在这场肃贪风暴中,从封疆大吏到州县官员.贪污白银2万两以上的案犯斩首56人,免死发遣46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者数十人。一场肃贪之风横扫过后.甘肃官场为之一空。有人总结甘肃贪污案的特点:无官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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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贪污案 利益共同体 官场 清朝 涉案人员 畏罪自杀 甘肃 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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