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法中民族共同地域与自决权的再认识 |
| |
引用本文: | 王佐龙.对国际法中民族共同地域与自决权的再认识[J].青海民族研究,1999(4). |
| |
作者姓名: | 王佐龙 |
| |
作者单位: | 青海民院法律系 |
| |
摘 要: | 本文认为,在当今国家与民族的关系上,过于强调民族的共同地域特点,会导致民族的分离或分立,不利于国家的领土稳定与既定的国家格局的稳定,也不利于国家的综合发展。民族自决权应主要限定于“国族”,否则,国家将永远会为无休止的少数民族的政治独立所困扰。同时当代的民族自决应着重于民族的经济独立、领土完整与政治稳定。
|
关 键 词: | 民族 共同地域 民族自决权 多民族国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