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刑诉法视角下的检察机关刑事和解制度的角色定位——基层司法实务与新《刑事诉讼法》第5篇第2章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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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海宁.论新刑诉法视角下的检察机关刑事和解制度的角色定位——基层司法实务与新《刑事诉讼法》第5篇第2章的衔接[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0(11):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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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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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江苏邳州,22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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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论新刑诉讼法视角下的检察机关刑事和解制的角色定位”,项目负责人:顾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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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3月14日第11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原实务界及理论界探讨的刑事和解诉讼理念立法化,并做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作为一种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为广大农村地区侵财类及侵犯人身权利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便捷且社会效果良好的结案方式,同时也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如今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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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刑事诉讼法 借故引发 可宽宥性 调解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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