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组织犯罪的刑法配置结构--以国际刑法、区域刑法、国家刑法一体化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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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俊强.论有组织犯罪的刑法配置结构--以国际刑法、区域刑法、国家刑法一体化为视角[J].暨南学报,2006,28(3):4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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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俊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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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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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组织犯罪作为一种国内型、跨国型和国际型三种状态并存的社会犯罪,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结构性犯罪特点,对社会秩序的危害十分严重,因此,控制有组织犯罪的刑法配置结构就应表现出国内型、区域型和国际型一体化的结构性特点,只有三大刑法体系形成了一个结构和谐的整体,才能与有组织犯罪发生功能互动的关系,抑制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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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结构功能 有组织犯罪 刑法配置 |
文章编号: | 1000-5072(2006)03-0045-06 |
修稿时间: | 2005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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