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才瞭望编辑部:我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由于工作的需要,我们不能让每一个员工签1年或1年以上的合同。所以想招临时工,签3个月合同,到期时再签3个月,依次推下去。请问:1.是否合法?2.他们是不是应该作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所应有的一切待遇呢?读者:马明马明读者:临时工其实是很老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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