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把《九辩》定为宋玉的唯一代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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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本兴,张法祥.不宜把《九辩》定为宋玉的唯一代表作[J].江汉论坛,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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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本兴 张法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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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襄樊学院宋玉研究所,湖北襄阳,44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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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的<中国文学史>将宋玉的楚辞<九辩>当成唯一的代表作,是承袭了早已过时的"疑古"思潮,否定了宋玉对其楚赋著作权的结果.其违背历史真实的负面作用十分严重.作家的代表作,应是最能体现其创作特点、技巧、风格、水平和成就,且具时代性的名篇佳作:同一作家,可以有一篇以上的代表作.目前,学界日益普遍认同的宋玉楚赋作品已有上十篇.宋玉好楚辞而以赋见称.应当在<九辩>之外,从<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风赋>等宋赋中研定一、两篇,一并作为宋玉的代表作,以切实恢复宋玉在文学上固有的历史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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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宋玉 代表作 《九辩》 |
It is not Appropriate to Identify the "Nine Debates" as the Only Representative Work of Song Y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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