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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法律建设
引用本文:黄建武.试论我国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法律建设[J].社会科学研究,1988(4).
作者姓名:黄建武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摘    要: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绘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指明了方向。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十三大报告指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根据这一原则,可以把协商对话制的基本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让人民知道,让人民讨论;二是提高决策执行情况的开放程度,让人民评议、监督。建立这一制度,在我国整个民主制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本文想就这一制度的法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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