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应尽快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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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冉启权.《社会保险法》应尽快出台[J].劳动理论与实践,19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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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冉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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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彭水县社会保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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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向被人们视为国家安全网,社会减震器的社会养老保险,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工作越来越难开展。虽然《劳动法》已经颁布,但它只规定了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而没有明确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和人员,这无疑给那些短期化行为的企业法人有空子可钻,某县在制定本县产权改革政策时,居然荒唐地在文件中作了一条规定"改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养老保险方式。"这个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国有企业(含县供销社)81户,其中差额缴款50户,被县政府列入改制的35户。政策一出台,35户改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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