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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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跃先.浅谈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意义[J].社会科学家,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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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跃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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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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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制度,既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制度,又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制度。具体的讲它有如下主要功能: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三是督促与保障行政管理法制化;四是促进为政清廉、提高行政效率。简而言之,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制度。(一)行政机关要转变观念,具有自觉当“被告”接受监督的法律意识。《行政诉讼法》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保障民可以告官的法律。因为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这在《行政诉讼法》第25条里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表述。可见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特征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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