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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药品目录》问题解答
作者单位:江西省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摘    要:为了适应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用药管理,合理使用医药卫生资源,维护职工合法医疗权益,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结合我省实际,在组织专家评审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公费医疗药品目录》)。《公费医疗药品目录》经省政府同意,并已公布启用。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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