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村(居)民自治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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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宝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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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漳州市人口计生委,3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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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漳州市地处闽南金三角南端,总人口4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3%。2001年,福建省人口计生委确定漳州市为综合改革试点市以来,漳州市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实施村(居)民自治为切入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推进新机制的建设步伐,促进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关于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创建一流村(居)计生协会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实施村(居)民自治指导小组,由市委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市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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