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危害评价的一般观念与特殊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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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利荣,唐正祥.论犯罪危害评价的一般观念与特殊需要[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4):8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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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荣 唐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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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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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突破与创新:深度推进社区矫正的重大抉择”(13sfb2016)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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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以保护法益为核心的刑法体系中,突发的、功利的特殊需要始终伴随着普适价值观的历史传承与理智选择。政治、经济发展及社会结构变化带来的价值冲突和博弈,不仅反复证实基本价值及规则的超时空存在,且应个别性需要所创制的具体规则随社会新常态形成而定型并成为新的技术定理即"信条",立法与司法犯罪圈亦随之在报应与预防双向选择中或扩或缩。正是存在特殊需要与一般观念互相转换的可能,为恪守"信条"而不悖于价值,因时而变而不致牺牲正义,为在国家、社会与个人观念冲突中寻求利益契合点获得正和博弈的均衡,须从动态认知和细致辨析各方利益及互动入手展开犯罪危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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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益侵害性 利益冲突 博弈 刑法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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