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制度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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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莹.不安抗辩权制度初探[J].社科纵横,2005,20(6):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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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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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法律系,甘肃,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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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合同法》在承继传统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从而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但在其性质、适用条件、效力和附随义务等方面,学界的观点并不一致,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往往凸现出立法的某些不足.文章仅就上述内容表述粗浅的看法并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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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安抗辩权 性质 适用条件 建议 |
文章编号: | 1007-9106(2005)06-009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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