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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有关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讨论
摘    要:关于联产计酬责任制的性质问题 一年来,针对联产计酬各种不同形式的性质进行了比较深刻的探讨,特别是对“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问题的认识,有了一些新的进展。归纳如下: 对联产计酬的性质,有些同志曾经提出:是不是倒退,会不会背离社会主义大方向,是不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有什么区别等等。许多同志认为这些问题的提出,还是对联产计酬责任制产生的必然性和它的性质,作用认识不清。同时,联产计酬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他们对几种主要形式的特点及性质进行了分析: 1.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这种责任制有两个特征:一是按专业组织劳动进行承包;二是对产量负责,联产计酬。有的同志指出:“这种责任制,既能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又能发挥集体经济统一经营、分工协作的优越性,把两方面的长处结合起来,无疑是农业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上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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