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法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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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立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法理念[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20(1): 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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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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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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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摘党的十六大报告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本质上就是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法治是这场变革的根本保障。中国法治要有效发挥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作用,就必须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实现自身价值理念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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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康社会 可持续发展 法治 法律价值观 |
文章编号: | 1006-639X(2003)01-0035-04 |
修稿时间: | 2003-01-06 |
The Legal Principl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or Building a All-round Well-off Socie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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