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关于假说,以往的逻辑读物、论文几乎都只从人们对已存在的事物、现象的说明和解释方面下定义,传统逻辑对假说的研究也局限于这个方面.例如有的逻辑著述认为:“科学的假说是建立在推理之上的、对现象的说明,这种说明在科学发展的一定阶段上还不能确凿地加以证明,因而这种说明在还没获得必要的证明以前是不能被看做无可置疑的客观真理的.”(弗格拉希:《逻辑学》,三联书店1979年12月版,第336页)有的论文说:“假设是理论思维的一种形式,是人们在实践过程(包括科学实验)中,对于发现的新现象、新问题,根据一定的事实材料,以及有关的科学知识,通过理论概括和科学的想象,作出有待证明的假定性的解释.”(《培根是怎样看待假设的?》,载《哲学研究》1980年5期)金岳霖先生主编的《形式逻辑》一书亦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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