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当代中国乡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主要道义目标是为9亿农民提供生存保障。然而,由于大多数村庄的人均耕地维持不了一位村民的生计,若要依靠集体土地为村民提供生存保障,土地的收益就不能在村民中平分,而应优先用于村庄内部的扶危济困。但是,村民是否同意这样做,依赖于村庄领导人是否为村民所信任。如果没有这样的领导人,村民只好放弃对生存保障的要求,转向要求平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现行乡村政治格局中,一个村庄要出现这样的领导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偶然事件。因此,在大多数村庄,土地集体所有制只能实现均平目标,不能真正保障村民的生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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