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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去世两年其子还能维权吗?
摘    要:正沈一端生前是某公司的职工,2011年因病去世时,其子沈小梧才两周岁多,公司送到沈家慰问金1万元。2012年秋天,其儿子开始上幼儿园,上学费用令沈妻觉得难以承担。那么,沈一端生前所在的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一部分儿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经咨询,沈妻得知,虽然丈夫不是因工身亡,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单位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救助金及供养亲属困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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