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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反垄断消费者福利标准的重构
引用本文:唐要家,王钰.数字经济反垄断消费者福利标准的重构[J].人文杂志,2022(8):46-56.
作者姓名:唐要家  王钰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数字经济政府监管再定位及监管体系创新研究”(19AJY004);
摘    要:数字平台的强垄断势力和多重危害严重动摇了芝加哥学派以福利权衡为核心的反垄断消费者福利标准,数字经济反垄断目标成为最具争议的基础性问题。本文在全面分析芝加哥学派消费者福利标准局限性的基础上指出,数字经济反垄断仍应坚持以经济效率为核心的消费者福利标准,但需要扩展消费者福利标准的内涵。数字经济反垄断消费者福利标准,应突出影响消费者福利的非价格因素,特别是消费者选择权、隐私保护、财富转移等社会性目标,强化维护消费者主权并扩展消费者选择空间,突出创新优先,将维护竞争过程作为政策重心。

关 键 词:数字经济  反垄断  消费者福利  竞争过程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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