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吕—朱乡约”与儒家公共伦理的新开展——一种儒家社群主义的视角
引用本文:李卓.“吕—朱乡约”与儒家公共伦理的新开展——一种儒家社群主义的视角[J].人文杂志,2022(9):64-73.
作者姓名:李卓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伦理学研究所、中国历史研究院“朱鸿林工作室”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多卷本《宋明理学史新编》”(17ZDA013);
摘    要:乡约可谓实现儒家政教合一理想的古代乡村建设运动。乡约制度变动不居,而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伦理教化。作为后世乡约蓝本的“吕—朱乡约”,贯穿着儒学的仁爱精神和伦理原则,始终强调社会和家族责任,注重以礼教提升个人道德,可以视其为一种儒家社群主义的理想与实践。“吕—朱乡约”以儒学价值建构道德规范,以教化的努力将儒家的伦理价值推广贯彻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促进儒学的教泽流行。其儒家社群主义理想以道德宣讲、互助相恤、伦理操练、公德培育等方式加以实践,突破了以往儒家伦理的家族局限,开辟了社群伦理的公共空间,发展出儒家伦理的公德形态,有重要的史鉴意义。

关 键 词:《吕氏乡约》  “吕—朱乡约”  伦理教化  儒家社群主义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