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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庸》古义
作者姓名:何益鑫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 上海 20043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摘    要:“中庸”即中庸之道,“中和”则兼“德”与“道”而言。“中”指中心之德,“和”指时中的行为。由“中”而“和”,实是以中心之德为基础,生发出时中的行为,包含了“以德摄行”或“摄行归德”的宗旨,同于《五行》所谓“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乃是子思对儒家成德理想的理解模型。故郑玄以“中和之为用”解《中庸》题旨,虽不中不远矣。前半部分多引孔子之言阐述道、德之意,后半部分则以哀公问孔子引出“诚”的概念。子思以“诚”或“至诚”为成德之境界、天道之本质。至于如何达到“诚”,又给出了“自诚明”与“自明诚”两条道路,对应于《五行》始于“仁之思”和始于“圣、智”的两条路径。若说“中-和”还是两个环节,则一个“诚”字,通工夫与境界而言、通德与道(中与和)而言、通天与人而言,乃是一个成始成终、贯彻一切的概念,代表了子思对夫子“吾道一以贯之”话头的最终回应。当然,诚的境界仍以“中和”为内在的结构。在此意义上,《中庸》前后两部分可以理解为思想上的递进,而非彼此无关的两个主题。要之,《中庸》是子思思想的最终定论,“诚”是子思思想的究极之说。

关 键 词:子思  《中庸》  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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