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价值主体的本质规定和判定标准
作者姓名:黄海澄
作者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摘    要:《湘潭大学学报》1988年第一期发表了汪辉勇同志的论文《论物之作为价值主体》,该文认为,“任何物都可以充当价值主体”,包括云水、砖瓦、土石在内。《学术论坛》1989年第五期以《物不能作为价值主体》为题发表了高兆明同志与之商榷的文章,认为只有人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