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抵费实物资产和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益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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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支行;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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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有效维护了基金纪律和基金的安全完整。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使我省的基金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力提升。但是,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和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的地区没有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出现了新的以物抵费现象。形成了部分抵费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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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基金收益 实物资产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部门审计 违规问题 内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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