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制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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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宗璋.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制约机制[J].潍坊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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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宗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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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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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判方式的改革赋予了法官依法裁量的权力,因为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司法监督予以制约,此权力的滥用是导致当今司法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消除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制约机制。依审判活动各环节(案前、案中、案后、案外)之特殊性,应分别遵循分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开放原则和监督之监督原则,以作为监督制约常态化的基点、重点、着眼点和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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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制约 分离 权力制衡 开放 监督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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