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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检察院抗诉权表现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罗来兵.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检察院抗诉权表现实证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2(6):20-27.
作者姓名:罗来兵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    要:检察院启动抗诉是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即检察院有权对法院做出法律适用错误或量刑不当的裁判结果提起抗诉。通过剖析判例发现,认罪认罚从宽抗诉案件呈现较低现象。检察院因被追诉人反悔上诉、一审法院未采纳量刑建议而提起抗诉的不同原因,也进一步了解到二审法院对检察院提起抗诉案件的不同态度,其中以维持原判居多。而二审法院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影响了检察院启动抗诉程序的积极性。为此,针对被追诉人反悔上诉和法院拒绝采纳量刑建议的态度,提出查明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真实意图,加重被追诉人不正当反悔上诉刑罚,庭前会议审核量刑建议机制以及检察院应当勇于且坚持启动抗诉程序等改良建议,有助于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法目的得以真正落实落地。

关 键 词:检察院  量刑建议  反悔上诉  抗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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