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央权力结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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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德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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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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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中央权力结构基本上分为中央指挥权、国家规范权(立法、人事、审批、决定之权)、国家操作权(元首、行政、军事、审判、检察之权)三个层次。这些权力所构成的民主集中的体式结构,在类型上高于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面式结构和奴隶制、封建制国家集权的点式结构。它把权力的统一和权力的分工有机地结合起来,摸索出科学设置最高权力的成功经验,深化和发展了人类关于国家权力的认识,并具有较高的民主性,因而在政治上和技术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在全国人大行使权力的方式、各种国家权力的地位、权力结构中的监督机制等问题上,它还存在某些不足,所以应该尽量使之完善,以提高我国中央权力结构的科学性和治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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