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状态下的自由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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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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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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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紧急状态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的人权和自由,紧急权力行使要有必要的界限,否则公民自由和权利将会遭到任意侵害。但是,在紧急状态下国家和政府也要拥有法定的紧急状态权力以恢复秩序,国家不采取紧急措施,则正常秩序无法维持,秩序不恢复,自由无保障。公民自由与国家秩序价值的协调要求《紧急状态法》确立比例原则、区分原则、程序原则、救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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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紧急状态 自由 秩序 |
文章编号: | 1002-3240(2004)04-0019-03 |
修稿时间: | 2004-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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