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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统一的法律”概念的因革及当代价值
引用本文:张红艳,;谭培文.马克思对“统一的法律”概念的因革及当代价值[J].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36-140.
作者姓名:张红艳  ;谭培文
作者单位:[1]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2]南华大学文法学院,湖南衡阳421001
摘    要:“统一的法律”是蕴含在《共产党宣言》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命题。马克思从探究社会分层、劳动异化之扬弃和倡导平民文化实践哲学的具体的语境中将“统一的法律”作为批评的靶子,从批判中超越与创新“统一的法律”,建立形式和内容一致的、自由联合的、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新的社会和政治统一体。马克思这一法律思想对指导我们正确理解不同层面主体对构建“统一的法律”的责任;立足现实建立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法律统一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律统一体内涵,实现在普遍人权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保障个人人权的有效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马克思  共产党宣言  统一的法律  人权  法律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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