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就和基本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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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平.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就和基本经验[J].中国民族,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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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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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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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50多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成就 第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巩固了祖国的统一和边防的稳固,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但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来看,旧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保留着不同的政治制度。例如,内蒙古地区有盟旗和省县并存,省县由中央委派的官员治理,盟旗则由世袭王公统治。西藏地区存在着“政教合一”的僧侣贵族专政制度。西南和西北一些民族地区还保存着不同范围的土司制度、山官制度、千百户制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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