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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界定
引用本文:李勤古.乡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界定[J].小康生活,2005(2):58-58.
作者姓名:李勤古
作者单位:江苏
摘    要: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关 键 词:乡政府  村委会  关系界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国  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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