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取得时效制度及其立法体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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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鹏.论取得时效制度及其立法体例[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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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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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上海2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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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取得时效制度已经被大多数的国家所承认 ,而我国的民法通则并没有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学术界有两种观点 ,一为肯定说 ,一为否定说。笔者认为我国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建立取得时效制度 ,采用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立法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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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取得时效 立法体例 肯定 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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