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婚禁”解除后的高校计划生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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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珊兰.论“大学生婚禁”解除后的高校计划生育工作[J].湖南社会科学,2008(2):20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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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珊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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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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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考恢复三十年以来,大学从禁恋--不提倡恋爱--结婚开除--禁"租房"--不限制结婚一步步走过来.在"禁婚令"解除后,教育部再次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明文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可登记结婚".目前,一些高校学生因为恋爱分散精力,陷于婚姻生育的大学生无心向学.甚至出现个别意志薄弱的大学生中途退学,不但学业完不成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新形势下高校计划生育工作应有新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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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学生 婚禁解除 计划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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