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友:民意参与价值及其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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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昌辉.法庭之友:民意参与价值及其运作[J].天府新论,2016(2):13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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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昌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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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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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司法意识形态:基本理论及其认同问题研究”(SK2015A386)、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司法权威生成的文化机制研究”(12AFX002)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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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庭之友制度是民意参与司法、司法回应民意的重要机制。法庭之友制度具有汇聚民智以实现司法公正、吸纳民意以推进司法民主的优势与取向,这是通过法庭之友的民意参与司法的价值基础。在制度运作上,民意通过政府、社会组织或利益集团、专家等法庭之友的书状意见得以有序参与司法并产生相应影响。作为民意参与司法的中国实践形式,我国专家法律意见书应该借鉴国外法庭之友制度实践的成功经验,从扩展主体范围、限定论证内容、强化启动程序等方面进行正式的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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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庭之友 民意 司法参与 专家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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