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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周延?一律不周延!(续)
作者姓名:文海鸿
作者单位:西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哲学所 400715
摘    要:三、对“有时周延论”的驳斥 “有时周延论”认为特称判断I、O的主项和肯定判断的A、I的谓项在有些情况下是周延的,在有些情况下是不周延的。这一论断是如何得出的呢?经分析总结,有下面两种主要情况: 第一种,据上文A、I、O 三种性质判断为真时所对应的图形,可知: A判断主项s和谓项p是全同关系时,谓项p的外延是被全部断定的,即是周延的;主项s和谓项p是真包含于关系时,谓项p的外延不是被全部断定的,即是不周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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