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套性规则体系下的合作治理——政府社会性规制与企业社会责任契合的新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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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慧玲,李军超.嵌套性规则体系下的合作治理——政府社会性规制与企业社会责任契合的新视角[J].天津社会科学,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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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慧玲 李军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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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障生产与消费安全、实施环境保护既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要求,又是政府社会性规制的基本内容.安全的生产场所、健康的消费与服务、良好的自然环境等公共需求,单靠企业治理或政府治理是无法满足的,唯有多方协同合作方能完成.本文在嵌套性规则体系的分析框架下,引入公共事务治理的新逻辑--合作治理,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社会性规制与企业社会责任契合的路径与模式选择,探讨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如何实现合作治理,以及社会性规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契合,进而推动实现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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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性规制 企业社会责任 嵌套性规则体系 合作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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