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和平崛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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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向前.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和平崛起”[J].战略与管理,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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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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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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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和平崛起”意味着中国将通过争取世界和平来增强综合国力从而扩大在国际上的影响,是以一个参与者、建设者的态度来对待国际关系,因此,更好地运用国际法,争取一个长期和平的国际环境,显得十分关键。一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中国门户之后的19世纪中叶,国际法才正式介绍到中国。清政府曾在有限的范围内适用国际法,但这并未给中国带来世界法律秩序,相反却是一系列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一方面利用国际法维护自己的主权权益,推动了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法的革新与发展,如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提出。与此同时,现代国际法各项原则、规范和制度逐步摒弃了旧的不合理因素,因而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广泛地适用和认可。当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时,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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