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概念的哲理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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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正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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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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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指出,中外法哲学家关于法的概念的观点总体上停留在法的现象上、静态上,表面上、特殊性与抽象性上,进而探讨了产生上述观点的原因。在此基础上,作者论述了法的概念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确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认为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由在一定地域内的公共权力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求确定权利和义务、保护和发展特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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