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生态保护立法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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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爱平.我国水资源生态保护立法探讨[J].江西社会科学,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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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爱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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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江西南昌,3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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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是重要的生态环境要素和最宝贵的自然资源.我国目前在水资源生态保护立法方面,已经建构了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法律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还存在一些瑕疵因而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立法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水法体系,一些相关法规尚不健全,在监督管理的主体上存在冲突,没有形成有效的水资源生态保护机制,相关法规赋予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且操作性差等.本文针对我国目前水资源生态保护存在的立法瑕疵,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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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资源 生态保护 环境保护 自然资源 生态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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