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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若干争议问题探讨
作者单位:;1.南开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为了保证在实体公正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司法实效,有必要根据不同案情或适用程序区分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认罪认罚由被追诉方撤回后,案件应及时转化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被追诉人丧失"从宽"机会,之前认罪供述不得作为定罪量刑之依据。被追诉人仅能以违背"自愿性"、量刑过重以及事实认定错误为由提出上诉。

关 键 词:认罪认罚从宽  证明标准  认罪认罚撤回权  上诉权

On Controversial Issues in the Confession and Acceptance of Punish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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