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若干争议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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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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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保证在实体公正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司法实效,有必要根据不同案情或适用程序区分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认罪认罚由被追诉方撤回后,案件应及时转化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被追诉人丧失"从宽"机会,之前认罪供述不得作为定罪量刑之依据。被追诉人仅能以违背"自愿性"、量刑过重以及事实认定错误为由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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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罪认罚从宽 证明标准 认罪认罚撤回权 上诉权 |
On Controversial Issues in the Confession and Acceptance of Punish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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