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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获得双重赔偿
引用本文:杨远武,洪高瞻.因工死亡获得双重赔偿[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6(10):29-29.
作者姓名:杨远武  洪高瞻
摘    要:某建筑公司民工章某在工作中不慎从三楼摔下地面,当场死亡。因章某属短期用工,公司未给章某参加工伤保险.但章某本人生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公司在计算章某因工死亡待遇时.把章某获得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视为第三方责任赔偿。扣减了保险公司支付给章某亲属的2.5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只补足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章某的亲属不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维权。劳动保障部门认为扣减的做法不符合政策规定.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深入用人单位宣传解释政策.用人单位最终向章某亲属补发了被扣减的2.5万元.

关 键 词:因工死亡  双重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建筑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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