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东盟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建构——以欧洲经验为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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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华,李芳.论中国—东盟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建构——以欧洲经验为启示[J].广西社会科学,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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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华 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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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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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公安部“理论与软科学研究”立项项目(2013LLYJGXST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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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与东盟各国在警务合作交流方面已初显成效,但当前各方的合作仍面临着文化差异造成的观念认同障碍、制度差异和国家利益考量带来的合作壁垒、警务合作方式单一等问题,阻碍了区域警务合作向纵深推进。在相似领域内,欧洲区域警务合作已成功发展出北欧警务合作模式、申根协定体系下及国际刑警组织框架下的警务合作模式,有鉴于这些成功的国际警务合作模式经验,未来中国—东盟区域警务合作应以建立规范化的合作机制为目标。为此,可从培育区域合作观念共识、构建多渠道的经常性警务合作机制、加强区域警务技术合作、培养跨区域执法人才等方面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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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东盟 区域 警务合作 欧洲 警务合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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