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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工业生产指数
引用本文:齐窎.荷兰的工业生产指数[J].中国统计,1995(7).
作者姓名:齐窎
摘    要:工业生产指数是荷兰中央统计局编制的最重要的物量指数之一,所涉及的部门包括“标准行业分类”(SIC)中的矿业和采掘业、制造业及公用事业。 这里的生产是指在商品和劳务的生产中所创造的总增加值。总增加值是以不变价计算的商品和劳务的总产值与生产中消耗的原材料和劳务的总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也不包括生产劳动和资本要素的服务)之差。实际上,在缺少相关的短期数据情况下,生产指数是不扣除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值。在生产指数的结构内,增加值的计算也不包括间接税和津贴。因为如果将间接税和津贴包括在增加值中将会对各行业的生产活动得出错误印象,使那些生产高间接税产品的生产者(如烟草制造商)得到过大的权数。荷兰中央统计局在编制生产指数时使用的总增加值的概念与荷兰国民核算中相应的概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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