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之病:界定一个几乎不可能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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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阿克塞尔·霍耐特,张红山.社会之病:界定一个几乎不可能的概念[J].国外社会科学,2015(2):4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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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阿克塞尔·霍耐特 张红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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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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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疾病是当今实践伦理学的一个常用概念,它历史悠久,影响广泛,但这个概念本身具有许多内在的困难。阿克塞尔·霍耐特借助亚历山大·米切利希和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等人的思想资源,尝试对社会疾病的概念进行界定。首先,作者区分了社会疾病的三种可能的患病主体,并对这三种可能方案的优劣进行了评价。其次,作者进一步就社会疾病的病因进行分析,批判了弗洛伊德的生物主义,指出米切利希不仅遗忘了历史因素,而且在征服外在自然、将内在自然社会化以及调节人际关系这三个社会再生产要素当中,只强调了内在自然借助道德教育社会化这一个因素。最后,作者回顾了自黑格尔以来的社会有机体思想,表明自己进行批判的基础是马克思和帕森斯所阐述的有机体思想,并由此证明社会疾病存在更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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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疾病 患病主体 社会有机体 职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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